普洱茶的国家标准定义文章为你介绍普洱茶的国家标准定义的想关知识。
2003年3月1日实施的《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橘子皮包的茶叶的方法》中,规范了普洱茶的定义:“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其外形色泽褐红;内质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节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
这个定义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空:
一、普洱茶的产地是云南省一定区域;
二、普洱茶采用的加工原料是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
三、普洱茶的加工工艺是独特的后发酵工艺,包括了自己然后发酵工艺和人工渥堆后发酵工艺两种。
四、普洱茶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即:外形色泽褐红;内质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
2008年12月1日,又一新普洱茶国家标准开始正式实施,这个国家标准给普洱茶的定义是:
普洱茶必须是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艺制成的,也是形成云南普洱茶的原因。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云南省普洱茶市、西双版纳、昆明等11个州市所属的639个乡镇。不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定的地区生产的茶不能叫普洱茶。云南的茶叶企业到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购买茶青,以此为原料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茶。到2008年9月底,云南省一共有852家茶叶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按规定,目前只有这些企业生产的、并贴上“地理标志产品”的茶才是真正的普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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