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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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22年4月7日上午9:00召开工作会议,审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4月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情况:2022年4月1日,公司副总经理吴泉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000股。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泉明先生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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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吴泉明先生表示,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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