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某热力公司等5家企业被处罚

2022-04-16 21:11:32热度:111°C

 

近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古县恒光热力有限公司、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豪盛洗煤有限公司、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处罚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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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13时至23时烟尘

连续超标11小时

(烟尘排放限值为10mg/m³)、NOx累计超标2小时(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50mg/m³)。

处罚公告二:

公司1号锅炉排放口,2022年3月2日02时、09-17时

烟尘在线监控数据超标10小时。

处罚公告三:

70万吨焦炉烟囱排放口2021年7月8日18时

二氧化硫超标1小时。

处罚公告四:

1台生产日期为2011年的龙工牌装载机

在作业过程中不能达标排放、冒黑烟,且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

处罚公告五:

公司二车间推焦地面站排放口2021年7月17日15时二氧化硫超标1小时;二车间推焦地面站排放口2021年7月18日17时二氧化硫超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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