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4-14 03:24:17热度:97°C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2020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58)。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且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撤销条件的,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其他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2-012)。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0万元-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编号:临2022-007)。同时,公司已预约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目前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情形已整改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适时按照监管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将及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58)。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规定,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将在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7日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108)。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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