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山区茶城续建项目迷雾重重 繁昌县国土意欲遮盖

2021-03-03 12:09:34热度:165°C

中国茶网资讯:——三山区城续建项目后续报道之一2011年11月4日,记者以《强占土地违法施工非法销售 地方政府称无法查处》为题报道了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茶城续建项目无证施工并对外销售一事,峨桥镇领导称“知道违法建设镇里有责任和义务查处、但是没有办法查……”

那么,这块土地究竟有没有出让?出让的面积是多大?四至范围是多大?相关的手续资料在哪里?此项目属不属于安置小区?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展再赴芜湖进行调查采访。

三山区综合执法局:口头警告了三山区综合执法局法规科杨(音)科长介绍,(违法行为)今年7、8月份发现的。曾经(执法局)责令(项目)停工并第一次下了口头警告,并于上周发出了第二次口头警告,责令停工。因为此项目是个大工程,本着人性化原则,给开发公司一周的时间来提供资料。如果提供不了,就按一般程序走:现场制止,罚款,进行行政强行拆除。杨科长表示没有书面文件(通知),只是口头警告。

三山土地分局:土地资料在繁昌县国土局三山土地分局地籍科戴科长和信访办的吴科长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早了,大概在2002年左右,土地约7万多平方,合计110.9亩多,都是它的(芜湖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建的和在建的都在土地证范围内,没有超出。至于土地出让的相关资料,因为峨桥镇之前属于繁昌县,06年以后才成立的三山国土分局,一些土地资料现在都没有移交,还在繁昌县国土局。这些情况都是从繁昌县国土局了解到的。

繁昌县国土副局长:采访必须有市局介绍信繁昌县国土局余副局长则这样告诉记者:“资料在一批批的寄,如果没有寄得话,档案就在繁昌县。”

但是余副局长要求记者由芜湖市国土局开(采访)介绍信,或者是带着三山区土地局相关人员过来,并强调这是内部规定,必须履行手续。

芜湖市国土局办公室:采访需不需要市局介绍信记者随即拨打了芜湖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的电话,咨询在繁昌县国土局采访需不需要市局开具介绍信?主任称,没有这样的规定。后称由三山区宣传部和繁昌县委宣传部、国土局进行对接后联系记者。

繁昌县国土副局长:采访,市局同意也不行直到国土局下班记者也没有看到相关资料。余副局长称没有接到任何人的电话安排,如果要看资料即使市(国土)局同意也不行。必须让三山区国土局的人陪同记者来,才可查看资料。记者只得无奈的离开……三山规划分局:公示不是调整容积率硬性条件三山区规划分局彭局长介绍,之前(采访)规划局姓桂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该续建项目规划方案原先(今年7、8月份)批过了,全部土地都是它的(开发商),原本打算建交易大厅,后来情况发展,不需要建交易大厅才改建商品房。有2层到6层不等,容积率有所提高。现在改变了规划,建设面积增加了6000多平方,容积率提高后,补交300多万土地出让金。

但是现场放线、勘测,又发现它(开发商)做不了。整个建筑面积要缩小,又要调整容积率,要调小。

先前的调整方案已经通过了规委会(即规划委员会),现在的方案还在申报。不论容积率增加还是减少都要走程序,如果容积率调小了,还要退钱给开发商的。

那调整容积率有没有进行专家评审,征没征求利害人关系意见以及进行公示呢?彭局长解释,开发商自己的土地,现在是调整规划,不清楚有没有公示,个人认为没有公示,但是有挂牌施工。专家评审等所有资料都有。

调整了,还没有报批审核,就等上会通过。所有的资料都在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办公室的王主任在了解问题之后和记者约定下周二接受采访。

三山区干部:不是安置小区 是政府团购用于安置而针对于这个项目是不是安置小区一事,三山区一干部反复强调(它)不是安置小区,只是政府与开发商协议,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置(团购)一部分作为安置房。

究竟这块土地是什么情况,有没有供地,供地的面积、四至是多大?这个项目之前的容积率是多少?调整之后的容积率又是多少?所有的程序是否合法?

三山区相关单位称资料不在三山无法提供,繁昌县国土局的余副局长人为设置障碍来阻止记者采访,针对所涉及的问题遮遮掩掩,相关资料不愿提供。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记者撰写此文章,旨在引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重视,还原事实真相、体现法律法规威严。

事态的发展,记者邀您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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