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2-05-02 14:44:44热度:84°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8

转债代码: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金额为1,873,809.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40.67%。

其中,签订较大工程合同如下: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已中标未签订合同的较大项目情况

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9

转债代码: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情况或审理进展,以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事项

(一)与贾定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1月,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贾定红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3,710.45 万元。2021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20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本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二)与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年6月,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城投”)诉至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870.04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阜阳城投支付工程款1,336.28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共计1,470.91万元。本案结案。

(三)与重庆勇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6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勇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拓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230.32万元。勇拓公司反诉金额5.00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勇拓公司支付逾期进度款违约金、窝工损失100.00万元、律师费1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二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共计206.35万元。本案结案。

(四)与重庆颐天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颐天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天康养公司”)、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389.76万元。2021年10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渝仲字第517号裁决书:颐天康养公司1.退还质保金1,374.76万元;2.支付律师费15万元;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三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共计1,400.49万元。本案结案。

(五)与梁平丰绿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

2018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梁平丰绿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绿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七建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后涉案金额为3,994.51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丰绿公司支付工程款526.23万元、支付工程款利息、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264.81万元。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截止本公告日,七建公司已收回案款992.14万元。本案结案。

(六)与重庆晨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5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交通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晨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昊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868.17万元。2017年12月,重庆市一中院作出(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 00817 号判决:晨昊公司向市政交通公司支付工程款 787.45 万元及工程款利息。执行阶段,晨昊公司申请破产,截止本公告日,市政交通公司已收回案款共计787.45万元。本案结案。

(七)与重庆强捷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8年4月,重庆强捷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本公司之贵州分公司诉至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859.57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本公司及贵州分公司支付工程款483.03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内容支付全部案款。本案结案。

(八)与红河神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8年10月,红河神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集团”)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二公司”)、本公司诉至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251.46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市政二公司支付工程款849.80万元及利息。2021年12月,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云25执494号结案通知书:强制划拨市政二公司银行账户1,313.00万元,所有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九)与黄晓平其他合同纠纷

黄晓平因与冉显寿的合伙纠纷,将冉显寿诉至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建公司”)被列为第三人,涉案金额 2,304.00 万元。2021年6月,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渝0156民初473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黄晓平撤回起诉。本案结案。

二、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与重庆远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远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鸥公司”)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110.35万元。2021年12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106民初32407号调解书:远鸥公司分期支付二建公司1,835.64万元。2022年1月,二建公司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本公告日,二建公司已收回部分案款453.21万元,本案剩余案款尚在执行中。

(二)与重庆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5年9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绅帝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148.60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绅帝公司支付工程欠款5,891.78万元、支付违约金862.05万元及利息。2018年6月,住建公司向重庆市五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2月,住建公司与王庆生、祁兵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确认将工程款本金5,891.78万元的债权转让。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剩余案款尚在执行中。

(三)与个旧市安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个旧市安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寓公司”),涉案金额3,915.94万元。2021年8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渝仲字第3542号裁决书:安寓公司1.支付工程款2,876.3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支付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的垫款利息;4.支付停工损失200.66万元;5.确认住建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支付律师费40.00万元、保全费0.50万元和保全担保费5.07万元;7.住建移交个旧安寓温德姆华美达星级酒店及湖滨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全部施工资料;8.驳回安寓公司的其他仲裁反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四)与重庆东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东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东铁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336.45万元。2022年1月,住建公司追加柏用彬、薛小林为本案第二和第三被告,并变更诉讼请求:判令东铁公司1.支付工程款5,563.96万元;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住建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对2,400.00万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五)与重庆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集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房产”),涉案金额7,473.51万元。2022年1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渝仲字第772号裁决书:1.绿岛房产支付工程款5,128.62万元;2.绿岛房产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利息;3.安装集团享有优先受偿权;4.绿岛房产支付保全费0.35万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3.01万元、鉴定费52.25万元、律师费200.00万元;5.安装集团向绿岛公司支付违约金8.25万元;6.安装集团支付律师费56.00万元;7.驳回安装集团其他仲裁请求;8.驳回绿岛公司其他仲裁反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六)与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1年7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分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鹏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594.90万元。2022年1月,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作出(2021)渝0105民初20590号民事调解书:1.双方确认目前,城鹏公司欠付货款1,391.63万元;2.城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前支付货款300.00万元后,物资分公司解除保全,保全解除当日城鹏公司支付货款800.00万元;3.城鹏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货款291.63万元;4.城鹏公司支付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47.28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物资分公司已收回部分案款1,107.65万元,本案剩余案款尚在执行中。

(七)与重庆诗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诗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城置业”)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6,877.45万元。2021年12月,重庆渝北区法院作出(2021)渝0112民初44721号民事判决书:诗城置业1.支付工程款33,536.44万元;2.支付违约金;3.市政一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市政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八)与重庆市公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1年5月,重庆市公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保劳务”)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起诉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60.60万元。2021年8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0302民初5689号民事判决书:城建集团支付工程款989.04万元及利息。城建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03民终990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履行中。

(九)与白德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3月,白德群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建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诉至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095.00万元。2021年11月,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20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1.八建公司退还保证金1,155.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八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四川省高院作出(2022)川民终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履行中。

(十)与重庆爱利福天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7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爱利福天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利福公司”)。2018年11月,九建公司变更仲裁请求后涉案金额共计 15,506.02 万元。2020年6月,重庆仲裁委作出(2017)渝仲字第981号裁决书:爱利福公司1.支付九建公司工程款10,670.69万元及违约金;2.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九建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4.支付停工、窝工赔偿款3,755.33万元;5.支付鉴定费80.00万元。2021年4月,爱利福公司破产管理人对债权进行清算分配。截止本公告日,九建公司已收回案款共计13,965.20万元,本案剩余案款尚在执行中。

三、 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一)与重庆世德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世德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德公司”)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796.56万元。审理期间,世德公司提起反诉,涉案金额959.79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

判决世德公司(1)支付工程款8,293.23万元,并支付欠付款违约金暂计473.33;(2)确认住建公司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3)支付律师费30.00万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月,世德公司与住建公司就重庆梧桐悦府项目签订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续又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住建公司已按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目前,世德公司尚欠住建公司工程款8,293.23万元,且合同履行过程中,世德公司未按约向住建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故住建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二)与重庆中泰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中泰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重庆公司”)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2,691.95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

判决中泰公司(1)支付工程进度款12,691.95万元;(2)支付工程进度款利息;(3)确认住建公司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恒大重庆公司对前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20年8月,住建公司与中泰公司就永川恒大悦府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截至2021年8月,中泰公司尚有2,290.62万元工程进度款未付,住建公司自持中泰公司开具的10,401.33万元未到期商票。鉴于中泰公司已拒付到期商票合计888.08万元,住建公司有权要求自持未到期商票10,401.33万元加速到期,并要求中泰公司支付对应的工程进度款等,故住建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三)与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联隆西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江公司”)、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公司”)、重庆联隆西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隆公司”)、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智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9,193.35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

判决天江公司(1)支付工程款7,987.70万元;(2)支付质保金142.38万元;(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37.48万元;(4)支付律师费25.79万元;(5)爱普公司、联隆公司、锐智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确认住建建公司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7)住建公司对天江公司所有的位于渝北区宝环路38号负1号负1-车库、负2-车库;负1-人防车库、负2-人防车库享有抵押权;(8)本案的相关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17年5月,住建公司与天江公司就隆鑫鸿府B地块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住建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办理了结算。现天江公司尚欠住建公司工程款7,987.70万元,爱普公司、联隆公司、锐智公司自愿对天江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住建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四)与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期工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铸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盛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75.69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

判决鼎铸公司(1)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重庆佳兆业·篆山熙园(江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施工补充合同》;(2)支付工程款尾款8,675.69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3)确认三建公司对案涉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二被告承担;(5)渝盛公司对上述请求(1)-(4)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三建公司与鼎铸公司就重庆佳兆业·篆山熙园(江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9年1月又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三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鼎铸公司却一直未履行完支付义务。经三建公司多次催收无果,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五)与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期工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铸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盛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0,456.86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

判决鼎铸公司(1)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重庆佳兆业·篆山熙园(江津)项目二期主体工程施工补充合同》;(2)支付工程款尾款30,456.8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3)确认三建公司对案涉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二被告承担;(5)渝盛公司对上述请求(1)-(4)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三建公司与鼎铸公司就重庆佳兆业·篆山熙园(江津)项目二期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2019年7月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三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后因鼎铸公司无力支付工程进度款,案涉工程已停工。施工过程中,双方就进度产值及赶工奖前后共达成多份支付汇总表,但鼎铸公司并未付清。经三建公司多次催收无果,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已结案件将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5.74万元(未经审计确认),其他未结案件目前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6

转债代码: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临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临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7

转债代码: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唐德祥先生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张永水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唐德祥先生个人简历

唐德祥先生,1965年1月出生,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副局长,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万州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重庆市黔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重庆市巫溪县委书记;现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非独立董事,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张永水先生个人简历

张永水先生,1965年5月出生,工学硕士,教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重庆碧力士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经理,重庆交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