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07:02:35热度:73°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2-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以绿色电网建设、海外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国内外贸易经营等为主要业务,继续深耕拓展印尼、菲律宾、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内市场。

1、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580.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7.79%,营业成本132,755.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31%,实现营业利润-5,35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1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37%。公司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因海外建设需要,公司外派海外人员增加,加之疫情因素影响,各项费用增长较大;二是本年支付大额股民赔偿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三是计提、冲回减值对利润的影响同比差异较大。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务

(1)海外工业园运营模式

公司在海外开发经营工业园,利用公司在当地政府关系、园区运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基础优势,通过并购海外当地土地、矿产资源,取得特许经营权,依托优异的园区自然条件、丰富的矿产资源、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电力建设方面的核心优势,以智慧园区建设为引领,遵循生态、环保、循环、可持续的园区经营理念,采用矿区、电能、厂房、道路、码头及行政办公、生活居住等综合配套一体化,基础建设、综合金融、矿产开采、冶炼加工、电力能源、物流仓储、废渣综合利用等环节全覆盖的园区经营模式,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增值服务,同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伙伴,最大化提高产品附加值,为公司未来园区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在工业园招商入园的建设期,公司可向入园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冶炼所需成套设备,一方面能拉动国内设备出口,转出国内优势产能,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工业园区的运营期,公司可向入园企业提供冶炼所需的矿产原料,降低入园企业运输及采购的成本,同时向入园企业提供水、电、物业等服务。经过资源整合,形成工业园上下游互惠共赢的工业生态。同时公司提供完善的仓储物流服务,整合入园企业资源,降低入园企业相关成本,享受长期进出口物流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2*65MW燃煤电厂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成套合同完工进度为97%,施工总承包合同完工进度为61%;RKEF冶炼项目一期(4*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成套合同完工进度为92%,施工总承包合同完工进度为55%。

(2)海外总承包项目运营模式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走出去”大战略的引导下,公司利用自身在电力建设方面的核心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电力资源匮乏的印尼、菲律宾等国家进行产业布局。首先取得海外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其次根据当地资源储备状况,与海外有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展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物流运输、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服务,坚持开拓绿色能源项目,把握价值链中的核心环节,充分拉动成套设备出口,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菲律宾ELPI公司132MW风电+100MW太阳能发电风光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光伏项目部分,受疫情影响,仍未能实现并网发电及结算;风电项目部分,公司及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Zhongzi Zhongcheng Tian Cheng EPC Pte. Ltd.与ELPI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了《菲律宾帕苏金(132兆瓦)风电+(100兆瓦)太阳能发电的风光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三方确认风电项目终止执行,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81,406.23万元,冲减前期预收款项4,907.75万元后,剩余应支付76,498.48万元。协议约定针对该剩余应付款项,ELPI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累计向公司支付不少于2亿元,2021年6月30日前累计向公司支付不少于5亿元,2021年12月31日前结清剩余款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ELPI累计向公司支付风电项目结算款5.31亿元,尚有约2.34亿元未按时支付。2022年4月5日,ELPI致函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支付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剩余款项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公司将与ELPI持续沟通,敦促ELPI尽快回款,并视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ELPI支付违约金、质押ELPI股权、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国内贸易业务

公司国内贸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印尼产业园产业链条的延伸确定的,旨在下一步为印尼产业园生产、生活、建设的原材料、物资供应提供保障以及参与后期矿产品的进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境内从事钢材、煤炭、矿粉等与园区生产、生活、建设相关的贸易业务,以此奠定后期成为公司延伸产业链条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其中,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作为公司贸易领域的业务主体,青岛中资中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有效降低业务资金成本,是公司创收创利的产业板块之一。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海外园区建设

“一带一路”政策推出以来,海外园区建设成为我国与沿线国家间合作的重要内容,企业通过在海外参与建设产业链完整、配套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加工区、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带动我国高端装备、先进技术标准和优势产能向境外转移,扩展本土企业海外发展空间,同时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工业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等资源,通常会为引入的园区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支持政策。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建立的海外园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能矿资源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与此同时,海外园区项目正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商贸物流园区、科技合作园等诸多形式。

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作为中印尼双方的重要经贸成果之一,得到了项目所在国高层领导的认可和赞誉。项目受到了《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跟踪报道与高度关注。2017年园区被成功纳入103家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名单,也被列为印尼“国家级工业园”,并被印尼投资促进部授予“绿色通道”服务许可。这一项目为带动当地就业及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是公司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

2、海外工程总承包

通过海外承包工程,可以带动我国技术、劳务、设备及商品等多方面的出口,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赢发展。

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作为公司在海外承建的第一个绿色新能源项目,也是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最大的风电和光伏总承包项目。该项目风电部分虽已终止执行,但光伏部分并网发电后,不仅能为公司在菲律宾市场的业务拓展及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带去更多的机遇与“绿色”,对公司未来在菲律宾承接同类业务带来示范效应。

(三)新公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围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经贸投资务实合作等作了重要阐述,为未来“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开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公司的海外业务仍处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司将充分把握机遇,挖掘增长动能,深化务实合作,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兑现红利。

2021年6月,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为各国从中国采购疫苗提供支持和协助,助力全球早日战胜疫情。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拓展疫苗合作、建立疫情防控合作机制成为全球疫情防控的必要举措,我国相关政策的实施,将扩大疫苗在全球的可及性及可负担性,助力全球疫情防控,加快海外工程复工复产,保障海外项目建设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要求,紧跟政策动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形势变化,充分运用政策助力完善疫情防控,加强发展战略与政策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的主要行业优势

公司围绕电力、园区开发为中心向相关产业进行辐射,作为青岛城投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在资源、管理、规范化运作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解决企业的资金困局,为公司海外项目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向城投金控及其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申请借款累计不超过1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5.7%/年(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协商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作为卖方与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暂定合同总额为157,763,958.40元。由于技术变更,导致设备成本变化,公司与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充分协商一致,共同就原合同的履行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总金额增加合同价款45,133,323.19元,合同总金额变更为202,897,281.59元。

4、因菲律宾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以下简称“ELPI”)未能完成风电项目重新选址,公司自2020年10月份起就菲律宾风电项目终止事宜与ELPI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并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菲律宾帕苏金(132兆瓦)风电+(100兆瓦)太阳能发电的风光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确认风电项目终止执行,并就合同结算币种、风电设备处理、风电项目结算等事宜达成一致。

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81,406.23万元,冲减前期预收款项4,907.75万元后,剩余应支付76,498.48万元。协议约定针对该剩余应付款项,ELPI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累计支付公司不少于2亿元,2021年6月30日前累计支付公司不少于5亿元,2021年12月31日前结清剩余款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ELPI累计支付公司5.31亿元,尚有约2.34亿元未按时支付。2022年4月5日,ELPI致函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支付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剩余款项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若ELPI无法向公司持续回款,公司将存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影响各期利润的风险。公司将与ELPI持续沟通,敦促ELPI尽快回款,并视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ELPI支付违约金、质押ELPI股权、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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