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超市买到三无茶叶产品,还拒绝退货,已责令整改
2022-04-25 17:46:55热度:9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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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9月22日消息 记者吴彰义
“谢谢,一个电话就帮我维权,成功退货退款。”9月22日,市民张女士向回访的12345(8890)平台工作人员连连表示感谢。无独有偶,在上海的王先生也为12345(8890)和相关部门的效能点赞,他拿到补开的乘车发票,维护了自己的消费权益。
买的茶叶是三无产品
因为要招待老家来的客人,张女士日前在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屏岩街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盒35.8元的茶叶。
过了几天,张女士突然发现,茶叶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没有保质期,属于三无产品。“我真的没想到,正规超市里会卖三无产品。”她很恼火。
“这种三无产品,不敢再给人用,怕出问题。”张女士找到超市经营者要求退货退款。但经营者以包装被拆开由,不愿意退货。协商未果,张女士无奈致电12345(8890),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帮她维权。
诉求转至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秋滨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发现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责令超市经营者立即下架所有三无产品,并限期整改。同时,经营者给张女士退货退款。
该所工作人员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必须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规格等级、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明确信息。他提醒市民,购物时索要购物凭证或发票、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因三无产品受到损失能否要求赔偿?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表示,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车费发票与支付金额不符
市民王先生日前从义乌火车站打出租车到东阳昆溪路下车,支付了车费68元,但司机提供的发票只显示11元,与支付金额不符。
王先生之后发现发票开的金额小于实际支出,很疑惑:“为什么会开错呢?”
“如果不是为了报销我就算了。可我是来出差的,总不能辛苦上班还自掏腰包出路费吧。”因为时间紧急,王先生匆匆赶回上海。“必须根据实际支付费用提供发票,并寄给我。”他致电12345(8890),要求相关部门帮助维权。
诉求转至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他联系,确认个人信息后,将补开的发票通过申通快递寄给他。对此王先生表示满意。
据了解,消费维权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领域。为高效回应群众诉求,12345(8890)第一时间交办、转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派遣到位、解决到位、回访到位,提升了维权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