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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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4、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国内外环境依旧复杂严峻,给全球未来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不确定性。在疫情反复、限产限电、部分行业震荡等因素叠加冲击下,2021年国内经济增速呈现前高后低走势,中国GDP全年增长8.1%,保持稳健复苏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取,主动拥抱行业变化,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实现2021年营业收入56,589.10万元,同比增长1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4.06万元,同比增长104.40%。

1、移动游戏业务:坚持精品研发和“文化出海”,并积极探索游戏新业态

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骏梦继续坚持游戏业务“精品研发+知名IP”发展思路,发挥IP运营、研发一体化经营优势,坚定走游戏出海路径,实现营业收入39,418.65万元,同比增87.59%,实现净利润14,445.95万元,同比增长79.92%。

2021年,上海骏梦游戏产品持续发力东南亚等海外市场,自研产品《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于6月份上线东南亚地区,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2021年度GooglePlay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最佳游戏,以及泰国、印尼最佳平板游戏等殊荣。公司在研项目上,《仙境传说RO:新世代的诞生》(未上线地区版本)、《星之觉醒》、《仙境传说RO:复兴H5》、《梦幻龙族》等产品持续推进中,将陆续投放国内外市场。同时,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云游戏、VR/AR等技术的发展为游戏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2021年紧密跟踪相关技术的发展动态,积极探索、论证游戏业务与新兴技术的融合创新,为公司布局游戏新业态奠定坚实的基础。

2、通信信息业务:稳步优化业务和人员结构,积极谋求业务转型机会

国内5G网络建设加快,网络覆盖持续推进,但通信规划设计业务的利润率未改下降趋势,公司在传统通信业务上,主动收缩市场区域,放弃盈利能力较差的项目,并积极优化业务和人员结构。2021年通信信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738.46万元,同比下降20.69%。同时,公司在智慧城市数字赋能业务上,和行业优势的央企、省内国企积极互动,探索新基建等技术升级创新的机会,为传统通信业务转型积极准备。

3、加强治理和管理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三会、管理层的运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引进游戏业务高端管理、研发人员,优化缩减传统通信业务人员;加强精细化管理,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加快非主业的相关参股项目退出和各类应收款的资金回笼,公司资产负债率由上一报告期末的60.82%降至报告期末的47.98%。

4、持续加强党建、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作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富春党委、工会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等,坚持组织建设,形成董事长任书记、总裁任副书记、监事会主席任常务副书记的党委班子,持续召开月度党政联席会议。2021年11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民营上市公司党建优秀案例》,公司将持续通过坚持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提升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同时强化员工成长关怀,积极支持抗疫、投身精准扶贫。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终止收购阿尔创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阿尔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将在相关中止审核的情形消除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缪品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2日,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4.0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19.9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247.86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1,980.02万元。虽然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考虑2022年在游戏研发、文化科技业务拓展等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虽然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考虑2022年在游戏研发、文化科技业务拓展等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后续将加大对游戏研发、文化科技业务拓展等经营上的资源投入,通过不断提升公司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2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四)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等。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实施、管理与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委托理财使用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上述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富春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2,86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缪品章、缪福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2、关联方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2,86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为公司控股股东。缪品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4%股权,通过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平潭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缪知邑间接控制公司14.88%、4.99%、1.26%的股权,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8.77%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富春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富春投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春投资的资产总额约为35,094.17万元,净资产约为25,926.9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0万元,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895.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币种及额度:控股股东富春投资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借款额度(大写:伍仟万元整)。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流动资金需求分批借款,到期或提前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提前20个工作日向富春投资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

2、期限: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借款利率: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5、公司应按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

6、生效日期:本协议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立即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128.44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处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5,691,286.95元,核销资产账面价值0元。详情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单位:元

(2)核销资产项目:

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就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请求,判决被告范平、邱晓霞、付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相关款项及违约金,2021年10月公司与范平、邱晓霞、付鹏就业绩补偿事项达成和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额和解款项。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经测算,公司本年度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64.91万元,主要系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320.79万元,其中单项计提情况如下表,其余为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损失:

单位: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1年度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1.37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1年度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584.83万元。

(3)商誉

本公司对上海骏梦、北京通畅的商誉相关资产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减值测试的依据是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通”)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22]第0057号、0056号《评估报告》。对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2021年度,对北京通畅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17.05万元。

3、本次核销的资产

公司2021年度核销其他应收款系摩奇卡卡业绩补偿款,该款项期末账面余额14,186.73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186.73万元,所核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公司收到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福州中院支持了公司就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补偿诉讼的请求,判决被告范平、邱晓霞、付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相关款项及违约金,后续公司与范平、邱晓霞、付鹏就业绩补偿事项达成和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额和解款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569.13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569.13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减少公司2021度利润总额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富春股份IR”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富春股份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小程序中搜索“富春股份IR”;

参与方式二: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富春股份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缪品章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林建平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云晖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2年4月1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缪品章、陈苹、叶宇煌、缪福章、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苏小榕先生、林东云女士、汤新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陈苹女士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针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虽然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考虑2022年在游戏研发、文化科技业务拓展等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借款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上述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缪品章、缪福章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以上议案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2年4月1日 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 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方晖、王晓漪、詹智勇。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方晖女士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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