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离奇”的港式译名不要告诉我答案,让我猜

2022-04-20 22:37:59热度:138°C

翻译是个奇妙活。一个翻译,如果出现任何差池都可能造成误会,带来不理想的结果。

例如,当初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市场时,一些本地零售商就为其起了一个有毒的名字——“蝌蝌啃蜡”或是“口啃蚪蜡”。

在那个年代,广大民众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喝下这种冒着气泡的棕色液体。更何况,这古怪的名字光听着都有种要中毒的感觉,试问这销量怎么可能上得去?

幸好,后来官方通过350英镑的奖金悬赏广征译名,才获得“可口可乐”这一绝世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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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翻译的奇妙之处也就在于此,它并非只是两种语言之间的直接转换。另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译者的翻译意识和表达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在我国,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三个地区文化同种同源,一脉相承,但由于历史原因,在语言表达和习惯又存在明显差异。这就导致了一些翻译上的不同,出现“一国三译”的情况。

《肖申克的救赎》台译名为《刺激1995》

无论是外国人名、电影名称还是其他别的专有名词的翻译差异,都会让人进入鸡同鸭讲的窘境。有时候,这些差异还会引起网友的疯狂吐槽。

我们先来猜个谜——【rock sugar sydney】,打一种食物名词。很多人第一感觉会认为,这是悉尼的一种当地食物。但事实上,它想表达的是一种中国的传统名点——冰糖雪梨。

尽管rock sugar sydney本身就是个典型的“神翻译”,类似于将冬瓜茶译为“winter melon tea”,存在错译但至少能让人看懂说的是什么。

不过,rock sugar sydney这一错译终究不友好。

雪梨,其实是早期广东移民对悉尼约定俗称的称呼。后来不说粤语的中国台湾,也照样用了雪梨这一译名,如雪梨大学、雪梨机场、雪梨歌剧院等。只是受中国内地的影响,近年来港澳地区才译法趋同,逐渐改用了悉尼。

“雪梨”歌剧院

一个词的翻译,经常与历史、文化等的发展纠缠在一起,可谓错综复杂。但这其中,也有一些规律可循。其实对于地名和人名的翻译,一般都会采用音译法,也就是根据外来词的发音,用读音适合的汉字组成汉词。

中国幅员辽阔,尽管书写得到统一,但方言却依然盛行。于是,一些外来词的最早期翻译就经常被方言带歪。

例如,最早将Holmes译成“福尔摩斯”的,便是一位“胡”建人。而其更早翻译版是在1896年,那时Holmes还曾被吴语译者译为“呵尔唔斯”,其中Watson则被称为“滑震”,让人觉得一头雾水。

《 时务报》刊发的“记伛者复仇事”,我们现在通常翻译为“驼背人”

而说起方言,最受欢迎的莫过于粤语了。

所以,在粤语使用习惯更强势的中国香港地区,一些人名地名的翻译就会受到粤语发音的严重影响。而这些译名,也往往让内地人觉得古怪和难以理解。

拿破仑败北之地“滑铁卢”Waterloo Road,则被港译为“窝打老”。美国“好莱坞” Hollywood大在香港的译名则为荷李活。

香港的窝打老道和荷李活道

另外,港译人名也同样让内地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球星内马尔(Neymar)、贝克汉姆(Beckham)和梅西(Messi),分别就被译成了怪怪的“尼玛”“碧咸”和“美斯”。

当然,最让人崩溃的还是那几个“拿度”,拿度——纳达尔(Nadal)、朗拿度——罗纳尔多(Ronaldo),朗拿甸奴——罗纳尔迪尼奥(Ronaldinho),C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

为了区分更好地区分两个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则更多被简称为C朗,也即C罗。

尼玛,美斯,C朗拿度

如果你是一个初到中国香港的内地球迷,看着这些陌生的名字可能就要怀疑自己看的是另一个世界的足球。

而这两地译名差别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例如,谭咏麟曾发过一条微博:“尼玛上半场光芒四射,完场后更有大将之风主动和败方球员握手!”。结果这条微博一出,内地网友一头问号,尼玛不是粗话和网络用语吗?谭校长怎么公开骂内马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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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你用粤语将上面这些译名读出来,就会发现其中的妙处了。例如,梅西那有点女性化的港译名“美斯”,其粤语读音就与普通话梅西一模一样。

而一般而言,港译都会比中译更加简洁些。

粤语含有完整的九声六调,较完美地保留了古汉语特征。而源于北京官话的普通话,则只有四个声调。而在韵尾发达的粤语中,收尾的辅音就有-p、 –t 、–k、 –m、 –n 、–ng共6个。但普通话的韵尾则只有-n和–ng两个,比粤语少了整整4个。

因此在普通话翻译的过程中,就经常需要多出一到两个字,用来翻译外语辅音。于是,在习惯一个音节一个音去翻译的内地翻译中,外语中的一些清辅音会加重浊化。特别是在翻译发音音节超多的俄国名字,普通话也显得格外吃力。

但在粤语翻译中,韵尾发达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就拿Beckham的翻译来看,普通话译为“贝克汉姆”明显加重ck和m。而“碧咸”二字的粤语读音,就已经是“bik haam”了,既简洁又符合发音。

所以说,当你用普通话念贝克汉姆时,贝克汉姆本人大概率不会知道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但如果你用粤语读“碧咸”二字时,他可能就听懂了。

此外,香港用的是繁体字,咸字解作“全、都”的意思,例如,中国的咸丰年号就有普遍丰衣足食之意。

送给碧咸的中文对联

和碧咸一样妙的翻译还有其他,例如伦敦的Gatwick Airport普通话会译为盖特威克机场,但粤语翻译则“吉域机场”,其粤语发音与英语发音就几乎是一样的。再如粤语中直接吸收的一些外来词,如lift(升降机)就写作粤语字“䢂”,读音为“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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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与粤语发音不同只是其中一点。而事实上,在翻译规则上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也有些许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就开始对人名、地名的翻译进行规范了。除了以前留下的一些约定成俗的译名,中国内地开始使用统一的汉字进行更加标准化的翻译,走向规范化。当时具体到人名的翻译,则由新华社译名室制定,遵从较为严格的一个音节一个音的音译法,慎用意译原则。

在90年代前,新华社译名室陆续出版了英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法文、德文等姓名译名手册,1993年出版了近4000页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但港台翻译,就比较狂放自由了,没有特意规范或指引译者。而翻译者一向以约定俗成的译法翻译,也更容易出现一人或一物多名的情况。

此外,对于那些音译出来特别长的人名,他们也不会过于拘泥于一个音节一个音的音译法,而是适当地简化。

例如,1953就任美国总统的Dwight Eisenhower,中国内地的翻译是“艾森豪威尔”,中国台湾则译为“艾森豪”,中国香港则两可之间。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这一超长名字则被简化为“斯坦尼”。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苏俄时期著名的戏剧理论家,著作《演员的自我修养》

此外,在内地人名的译法会更注重“中外之外”和“名从主人”。也就是说,这种译名一出来,我们基本就能猜到名字所属之人为外国人,甚至具体到哪国人。

但在港台地区,情况也有所不同。除了翻译得比较狂放以外,其另外的一个特点的就是倾向于用中国的姓和名来翻译洋名。而这些汉化译名,就具有非常强的迷惑性。

我们在看港译名“戴卓尔”或台译名“佘契尔”,就根本没法联想到英国前首相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而“夏萍”这么个富有琼瑶气息的人名,其实指的却是港译的奥黛丽·赫本。

奥黛丽·赫本

另外,汉化译名的做法也并非港台首创,这反而是从民国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翻译界沿袭下来的。当时很多的外国人,都有一个中式译名。而其中一些汉化译名也按约定俗称,不宜修改的原因留了下来,如白求恩、罗斯福、高尔基、萧伯纳等。

不过,现在这种完全汉化的译名已经基本少见了,两岸三地翻译的天平也都倾向于音译了。

参考资料:

Transcreation – The Creative Side of Translation.multilingual.2015.05.15

王银泉.两岸四地外国专名翻译异同趣谈.中国日报网.2012.12.25

Serpens.尼马,朗拿度,碧咸,你们好.大象公会.2014.07.07

金玉梅.比较我国大陆与港台地区对外来专有名词翻译的异同[J].专业研究.2014,03:111-113

骆传伟.人名翻译的策略和理据.外语研究.2014,2(144):77-81

外国人名翻译失范的原因、弊害及其对策.东北师大学报.2011,03(251):25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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