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女性”与中国茶叶价格性别特定收入对于性别失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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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wikipedia:)

Nancy Qian, Missing Women and the Price of Tea in China: The Effect of Sex-Specific Earnings on Sex Imbalance,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ume 123, Issue 3, August 2008, Pages 1251–1285,

何元茜,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2020级研究生。

一、文章背景

许多亚洲和穆斯林地区的人口特征表现为高度的性别失衡,例如,西欧国家50.1%的人口为女性,而阿尔巴尼亚、印度和中国的人口中只有48.4%是女性(数据来源:2005年WDI指数)。Amartya Sen (1990,1992)将观察到的这一现象称为“消失的女性”。这个现象不仅发生在贫穷地区,韩国、台湾这样的高收入亚洲地区也存在着与中国大陆、印度相似的性别比例。图1A和1B显示,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性别失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对于1970-2000年间逐年出生的群组,男性比例由51%上升至57%。长期而言,男性比例高这一性别失衡将对婚姻和劳动力市场产生不利影响(Angrist,2002;Samuelson,1985),更为紧迫的问题在于,孩子的性别选择需要借助于选择性堕胎、忽视或杀婴等方法,随着这类性别选择技术的发展和易获得性,性别失衡问题将进一步加剧。

本文主要探讨了女性相对收入变化对于男女出生比例的影响。在实证设计中,本文首先分析了茶叶和果园作物生产对于男性和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不同,进而解释了女性在摘采茶叶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男性在果园生产中有比较优势,故当茶叶相对价格提高时,产茶区的女性相对收入增加,当水果相对价格提高时,产水果区的男性相对收入增加。随后,本文以1978-1980年中国农业改革带来的农业收入提高作为外生冲击,进而识别性别特定收入的相对提高(茶叶价格和水果价格的上升)对于男女出生比例变化的效应。

二、政策背景

(一)农业改革

新中国成立之后,农业改革的大致历程如下:

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于种植的作物、播种面积、生产投入和种植技术都设定了强制性目标,并将作物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对国民福利十分重要的作物,即谷物、所有油料作物和棉花,它们的采购价格通常比市场价格低20-30%,且严禁对其开展市场交易;第二类包括牲畜、鸡蛋、鱼、大麻、蚕茧、糖料作物、草药和茶叶等39种;第三类主要是处于次要地位的地方作物。在统购统销体系之下,中央政府将第一类和第二类作物的采购配额逐级分解至农场或村集体,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进行采购,而对第三类作物并未设置配额或统购价格。1959-1961年大饥荒时期,政府通过提高粮食的相对价格,重新强调粮食生产(以粮为纲)。为实现粮食产量自给自足的目标,政府通过设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强制性目标来增加产量,这一目标的实现付出了巨大代价,适合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区不得不减少经济作物耕种面积,转向生产粮食,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后毛泽东时期,政府通过两项改革致力于提高农村收入:一是逐渐取消配额目标,提高采购价格;二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快速推广。改革之后,农产品价格上涨,且第二类作物的价格上涨速度快于第一类作物。

(二)茶叶与果园作物生产

通过直接估算比较每种作物的收入,本文发现两项改革增加了第二类经济作物(包括茶叶和果园作物)的收入,而不是第一类主要作物的收入;而且,茶叶收入并没有超过其他第二类经济作物。来自茶叶(果园作物)生产的收入增加不仅会带来整个家庭的收入增加,也会影响家庭中男性、女性相对收入,而对于性别特定收入效应中性的经济作物仅影响整个家庭的收入。这为在实证中识别出女性相对收入变化提供了可能。在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由于茶叶种植和采摘的精细度,女性是摘茶的主要劳动力,而果园作物生产则正好相反,需要更多的男性劳动力。Luke & Munshi(2004)研究发现:茶叶种植园中95%以上劳动力是女性。此外,本文运用农业部农研中心1993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进行检验,表1A第1至4列显示家庭中男性劳动力占比与茶叶播种面积、茶叶播种面积占比负相关;第5至8列显示家庭中男性劳动力占比与水果种植面积、水果种植面积占比正相关。

(三)计划生育政策

中国严格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即独生子女政策,最早是从1979年在城市地区推行,20世纪80年代初分阶段引入农村。Qian(2005)研究发现,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四年生育间隔法意味着预期之外的独生子女政策实际上对1976年及以后出生的群体具有约束力。因此,独生子女政策的生效时点与1979年茶叶价格的上涨并不一致。本文利用1989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和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匹配,直接研究了人口控制政策在产茶区与其他地区是否有所不同,发现两类地区的政策并没有系统性差异。

三、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1997年全国农业普查1%样本、1990年中国人口普查1%样本、密歇根大学中国数据中心GIS地理数据,并按照出生年份和所在县对这些数据进行匹配。样本中包括15个中国南方省份辖属的1621个县,1997全国农业普查中所有产茶的省份均包含在内。

(一)人口数据

本文主要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用于分析的样本为1990年在农村生活的、1962-1990年出生的个人。考虑到计划生育政策可能带来少报、瞒报孩子出生信息的情况,有相关研究表明少报、瞒报只有在孩子年龄非常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因此本文为处理这一情况,研究中只用年龄超过1岁的孩子信息。

(二)茶价数据

在本文研究的这一时期里,由于没有可靠的县级层面茶叶收购价格和产出数据,故采用1997年全国农业普查1%样本中各县的茶叶种植面积作为茶叶生产收入的代理变量,茶叶种植面积数据在本文中不随时间发生变化。鉴于各地的茶树主要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推广种植的,与当地是否存在性别偏好无关,且中国乡村的人口密度和中国南部广泛的丘陵分布意味着茶叶生产县和其相邻的非茶叶生产县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很大区别,因此以茶叶种植面积指代家庭中女性相对收入提高的程度是合适的。

四、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

(一)女性相对收入变化对于男女出生比例的影响

1.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

表示县第年出生队列中的男性占比, 为县的茶叶种植面积, 为是否为第l年出生队列的虚拟变量,为县级固定效应, 为出生队列固定效应;1962年出生队列虚拟变量及其与茶叶种植面积的交互项均未出现在方程中,视为基准水平。 估计了女性相对收入变化对出生队列l中男性占比的影响,如果农业改革带来茶叶价格上升,提高了家庭中女性相对收入,进而影响了男女出生比例,那么农业改革之前的 应该为0,而农业改革以后年份的 显著为负。实证结果显示,1979年之前 非常接近于0,且在0附近波动,但在1979年后,  呈现下降趋势,且显著不等于0。

运用同样的方法,本文也估计了以果园作物种植面积指代的男性相对收入对于男女出生比例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1979年农业改革之后,家庭中男性相对收入的提高对于男性出生比例存在正向影响。

此外,本文在控制了果园种植面积和第2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之后重新估计了茶叶种植面积对于出生性别比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改革前,产茶区与产水果区的出生性别比非常接近,而改革之后,种植果园作物越多的地区,家庭中男性相对收入有着更大幅度的提升,进而提高了男性出生比例,种植茶叶面积则降低了男性出生比例,但这一降低效应在统计上不显著。

2. 稳健性检验

(1)人口迁移。如果产茶区和非产茶区之间、产水果区和非产水果区之间的人口迁移模式存在显著差异,那么OLS捕捉到的可能是人口迁移效应,而不是性别相对收入变化带来的影响。在1990年的人口普查中,改革后出生的人群年龄为11岁或更小,有男孩的家庭更有可能迁出产茶区,而有女孩的家庭更有可能迁出产水果区,那么人口迁移将使估计产生偏差。但在本文研究涉及的时间区间内, 农村地区的长期迁移受到严格限制,不太可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此外,作者通过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发现,在1986-1990年间,家庭成员离开家乡工作的概率很低,并且在产茶地区和不产茶地区之间非常相似。

(2)队列趋势。队列固定效应控制了依出生队列而变化,但不随出生县而变化的因素,县级固定效应控制了随出生县而变化,但不随出生队列而变化的因素,本文还在估计模型中加入县级出生队列时间趋势项。

此处, 指代县是否种植茶叶,为虚拟变量; 指代县级出生队列时间趋势项, 仍然是显著为负。

3. 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

回归估计中存在两个潜在问题,需要运用工具变量法解决:一是以1997年农业条件变量代替以前年份的农业条件,可能存在测量误差,低估了估计系数;二是OLS 估计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如果偏好女孩的家庭在改革后转向种植茶叶,这样OLS可能高估女性相对收入的效应。由于茶叶需要生长在温暖和湿润的丘陵上,因此本文用县平均坡度作为茶叶种植面积的工具变量。根据实证结果,不论是否控制县级出生队列趋势,OLS估计系数的大小没有显著差异;在2SLS中,未控制县级出生队列趋势时 显著为负,控制县级出生队列趋势后 不显著,但在数值大小上与OLS估计系数相近,表明OLS估计是稳健的。

(二)女性相对收入变化对于儿童受教育水平的影响

这部分实证分析的数据使用2000年人口普查0.05%样本。为了限定样本中的儿童已经完成教育,样本出生年份限定为1962-1982。研究设计中,作者将基准回归中的被解释变量替换为县级全部儿童、女孩、男孩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以及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之差。前四列回归中采用虚拟变量来表明该县是否种植茶叶、水果或第2类经济作物;后四列回归中采用连续变量,即茶叶、水果和第2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作为主要解释变量。实证结果显示,农业改革之后,产茶区男孩、女孩受教育水平都有所上升,男女之间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缩小;产水果区男孩受教育程度没有显著变化,女孩受教育程度明显降低,且男女受教育程度之差扩大。

五、结论

本文解决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经济状况是否影响父母对小孩的性别选择。通过利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农业改革引起的性别相对收入变化作为外生冲击,本文发现性别失衡和儿童受教育程度都受到性别特定收入的影响。这一实证结果可以用家庭内部讨价还价模型进行解释,并延伸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提高女孩生存率,缓解性别失衡问题以及提升男女受教育程度的一个方法是增加成年女性的相对收入。相关研究发现,1976-1984年,中国男女工资差距升高了100%以上,本文结论表明女性工资增长不足,可能是这一时期性别失衡的重要根源之一,男女工资差距扩大也可能是80年代初农村入学率下降的原因之一。

六、评述

本文巧妙地利用我国在1978年前后进行的两项农业改革作为外生冲击,研究了女性相对收入提高对于女孩存活率、性别失衡、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影响,回答了“经济状况是否影响父母对小孩的性别选择”这一重要的经济学问题。不论是研究问题的提出与政策背景介绍,还是从研究设计、数据处理和实证分析来看,都是一篇研究中国问题的经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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