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让“小调解”发挥“大作用”

2022-04-19 11:52:55热度:63°C

 

今年来,江西省上高县敖山法庭大力开展“三拼三促三提升”活动,以集中审理涉园区企业案件和基层法庭婚姻家庭案件地缘优势,聚力涉园区企业和家事案件,洞察当事人需求,巧妙运用“同理心、场景感、共情力”调解工作“三步曲”,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截至3月底,法庭所有案件调撤率达78.33%,其中家事案件调撤率83.33%。

“我年纪都这么大了,还经常怀疑我,脾气还不好,我不想跟他过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某对承办法官简家瑛说道。原来,王某与李某结婚近40年,感情一直很好,生育一子,现已成家,但李某近几年对王某猜忌怀疑,而且经常对李某说话粗暴,不会主动关心体谅,导致王某觉得晚年生活不如意,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简法官在熟悉案情后分析两人并没有原则性问题,主要还是沟通不到位导致互相不信任,且双方年岁已大,此类案件明显不适合判决。简法官找到李某,主动讲述自身家庭经历,从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谈起,进而谈及离婚对家庭造成的伤害,经过一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家常式聊天,终于让李某意识到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不足,主动向王某出具保证书,一对老年夫妻重归于好。

“基层法庭的家事案件矛盾点多是生活琐事,说情往往比说法更容易让当事人接受,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就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才能找到案件突破点,进而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敖山法庭负责人简家瑛如是说。

布置好了庭审现场,一堂法治庭审公开课在高新园区正式开始,10余家企业代表到场旁听。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原告陈某到被告公司处任职保洁员,后因被告经营不善,拖欠原告两个月工资,原告陈某遂诉至法院。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旁听人员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争议焦点有了直观的感受。通过现场调解,该起劳动争议纠纷的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对调解法律依据表示好奇,简法官现场结合案例对中小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企业管理的风险隐患等进行答疑解惑。同时,敖山法庭法官助理向旁听人员发放《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近年来,敖山法庭每年选取四五件案例采取就地定分止争、现场答疑解惑的方式到企业、进社区,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并希望以此方式让企业和老百姓产生共鸣推演自身。

“这笔钱金额不大,但是拖了两年,现在还不认账,我忍不下这口气,这官司我一定要打赢!”原告简某怒气冲冲的对简法官说道。2018年,原告简某在被告刘某处进行安装木门工作,约定年底木门安装费用统一结算。同年,简某表弟因门面装修,需订购木门,经简某推荐在刘某处购买。到了次年年底,刘某以简某表弟尚欠3760元木门款为由,暂不支付简某的安装费3760元,至今已有两年,经过两年的追讨无果。

庭上原告简某和被告刘某对劳务金额争议不大,但双方各执一词,在法庭上情绪非常激动。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判决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结果,于是决定休庭,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与原告讨要工钱的艰辛共情,让原告充分发泄完情绪后进行冷静思考,告知其申请执行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同时向被告解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最后用时半小时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被告刘某将拖欠工钱全部结清。

敖山法庭通过“审查诉辩合理、引导事实认同、解说判决基准”的方式,对于表达诉求方式比较强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选择从不同角度进行共情,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晏小琴、刘佩婕)

(责编:罗娜、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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