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2-04-17 01:01:39热度:72°C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合伙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1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1%;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7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所持股份自公司2021年12月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诚德业合伙企业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90,51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苏州和益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79,50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诚德业合伙企业根据自愿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2,060股,剩余可减持718,456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苏州和益根据自愿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剩余可减持1,074,507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2月28日,公司与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唐山市路北区佳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河北唐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唐人医药”)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各方就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重组后唐人医药股东合计持有的唐人医药80%-100%股权达成初步意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待交易各方商定正式协议阶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股东减持事项与上述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已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预披露及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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