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茶叶包”实为网络诈骗14人处刑罚最高获刑11年

2022-04-07 09:20:03热度:11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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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3000多元茶叶原料和设备约束金在家代加工茶包,足不出户就能月入近万元,200多人心动,可没成想这竟是个诈骗陷阱。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代加工”为幌子骗取受害人保证金的网络诈骗团伙。2名主犯胡某斌、林某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另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等不等的刑罚。

简要案情

2019年11月,被告人胡某斌通过互联网发现,采取发展一次性茶叶包代加工户并收取“约束金”的方式可以骗取资金,遂找被告人林某杰,先后让林某杰租赁了孝感市乾坤写字楼22楼、银泰城12楼、孝武广场3楼作为办公场所,并购置了办公桌椅等。胡某斌托人办理了“迅乔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百度网站上做了“迅乔公司”的简介,安排林某杰担任财务人员,并以“迅乔公司”的名义,先后招聘被告人朱某军、陈某为该公司技术员,被告人陈某刚为发货员,被告人黄某菊、徐某华、梁某君等人为话务员。

胡某斌、林某杰等人通过阿里巴巴1688等平台购置了茶叶和封口器设备,先后通过快手APP等网络平台发布茶叶包代加工加盟广告获取到被害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分发给话务员,安排话务员按照公司提供“话术单”的内容向被害人宣传,以该公司免费向客户提供茶叶原材料、签订协销合同(制定苛刻的成品合格标准)、公司负责回收茶叶包成品,达到一定数量公司免费送茶叶包封口器设备等虚假内容、并伪造结算加工费转账截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诱使被害人先交纳680元或980元的定金,后通知发货员向交纳定金的被害人邮寄低廉的茶叶原材料、茶叶包封口器、茶叶包、棉线及两份协销合同,被害人收到以上货物后,再要求被害人支付3000元的“约束金”。

随后,公司安排技术员与被害人对接,通过视频的方式向被害人讲解茶叶包的操作规范,待被害人将加工的茶叶包成品邮寄至公司后,朱某军、陈某以胡某斌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茶叶包进行检测,导致代加工户的茶叶包成品不合格或合格率很低,以此拒不支付或者仅支付小额加工费。被害人经反复操作不能获取预期加工费后,无奈提出退还“约束金”的要求时,技术员以被害人违约影响公司订单为由要求被害人赔偿损失,以此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交纳的“定金”和“约束金”的目的。

2020年6月3日,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银泰写字楼1208室将胡某斌、林某杰、朱某军、陈某刚、陈某抓获。

据统计,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胡某斌伙同他人采取上述方式,骗取多个省市的被害人达220余人,涉案金额累计达101.3万余元。

简要案情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斌、林某杰、朱某军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合伙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胡某斌、林某杰、朱某军、陈某、陈某刚、徐某华、梁某君、袁某婷、汪某洁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杨某昌、黄某菊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花、付某霞、王某莎诈骗数额较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胡某斌、林某杰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朱某军、陈某、陈某刚等12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判决被告人徐某华、汪某洁等9人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及经济损失共计13.8万余元予以追缴,按比例退赔所涉被害人;责令被告人胡某斌、林某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继续退赔220余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80.7万余元,朱某军、陈某等12名被告人在诈骗涉案金额内对其相应的被害人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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