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后报警,她后来怎么样了?

2022-04-06 11:08:51热度:90°C

 

作者: 烦啦

广东深圳。

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女子在家中遭到丈夫殴打,巡逻队员和片区安全员就火速赶了过去。

民警赶到现场后,一问,是被打妻子的父亲报的警。妻子的眼睛被打肿了,父亲上来就说:“家暴,你看把人打得脸都不认识了。”

民警问打人的是谁,穿着睡衣的的丈夫走上前来,指着老丈人和另一个人,坚持要把他俩一起带到派出所,原因是“他们两个人刚刚也打我”。

民警一句话就给怼了回去:“不用你来分配我!先听我的!”

“你是个男人吗你看看你!带他先去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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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些话的,是宝岗派出所的民警杨长江,因为看到丈夫把妻子打成那样,所以当时的“脾气比较急躁”。

随后,打人的丈夫就被带上了警车。

警车上,老丈人告诉警察,两人结婚十几年了,打得女儿都不敢跟自己说,躲在房间里不敢开门,说不舒服,要休息。

到了派出所后,丈夫矢口否认打了妻子,说妻子眼睛的伤是在争执的过程中不小心撞在了桌角上。

但根据警方的侦查经验和外伤情况来看,丈夫是在撒谎。

撒谎不成,丈夫又狡辩两人是互殴。

不得已,民警进行了司法验伤的程序。

那边在对丈夫进行审讯, 这边也在做妻子的工作。

民警告诉她,如果丈夫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就协商解决,回到家后他还会继续打她。

但到了司法验伤这一步的时候,妻子还是动摇了。

在笔录里,妻子说伤是丈夫打的,而当民警让她进一步固定证据的时候,妻子改口说伤是自己撞的。

原来是妻子想到三个孩子,她现在有没有离婚,如果把丈夫真的拘留了,会对孩子造成一定影响。

由此民警看出来,这个妻子是比较善良,也比较软弱的,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但是有句话说得好,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他们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是怎样的,相互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只有妻子自己才能感受得到。

妻子一直跟民警强调,她只想给丈夫一个教训,如果他认识到错误,她就会原谅他。

民警给妻子开了法医鉴定书,她也没去鉴定,因为鉴定之后,万一构成轻微伤以上,她的丈夫就会面临治安拘留或以上的处罚。

但无论如何,警方也不会让丈夫当晚就跟妻子回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警方对其丈夫进行了传唤。

第二天一早,妻子就赶到派出所,主动找到民警说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他们自己回去协商处理。

如果当事人表示不追究责任,且两人的夫妻存续关系还在,警方就需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想法。

最后的结果是,警方给了夫妻俩一份调解书。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与其他关系不同,亲情、爱情是维系的纽带,如何准确评估事态,如何妥善保护弱者,对民警的执法水平要求很高。

警方对这起家暴案的跟进并没有结束,包括对街道办民调会、妇联进行反馈,让这些部门后续跟进。

目前为止,并没有引起别的问题。

这是一件很典型的家暴案件。

丈夫打妻子,娘家人保护女儿,打电话报了警,最后妻子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决定原谅丈夫,不予追究。

整个过程中,警方和法律给予了妻子所需要的保护。

央视《天网》栏目的这一期节目,其实就是想告诉家暴事件中的弱者,一定要学会向家暴说“不”,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那么,家暴案件是不是经常以和解的方式结束?并不是的。

想起了去年的一个新闻。

2021年7月30日,河南商丘,女子小燕(花名)被家暴后从二楼跳下摔伤致残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法院对其前夫窦某判刑两年。

这次家暴事件,曾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还上了热搜。

2019年8月13日下午13时38分,小燕从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二楼跳下,当场受了很重的伤。

事发一年没离成婚其实是误传。

就当邻居上前对小燕进行救助的时候,当时还是小燕丈夫的窦某从店里走了出来,嘴里说了一句话。

邻居回忆,她就听到他说的一句话——“还能不”,意思就是你都从楼上都摔下来了,还能不能逞能?

邻居当时就觉得这个人很冷漠,没有一点心疼的感觉,“我当时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都感觉心都寒了。”

小燕和窦某是通过朋友介绍恋爱结婚的。然而婚后没多久两人的婚姻生活就亮起了红灯。

她在婚后遭遇了三次比较严重的家暴,导火索都是因为窦某赌博。

2019年8月7日,窦某的母亲在牌桌上找到窦某,并当场呵斥了他。窦某觉得母亲知道他在打牌是因为小燕告状,愤怒的情绪再次爆发。

窦某当着他妈的面在牌场直接就给小燕打电话,“说我该死,说要回店里打死我。”

然后小燕就收到了婆婆的一条:关门,快跑。

小燕关上店门跑回了娘家,此后的几天她都没敢再去店里,外出一般都有家人陪伴。她还计划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过了几天,小燕听说窦某去了郑州,所以在2019年8月13日那一天,她独自一人回到了服装店。

小燕后来经常会后悔,后悔那天独自一人去了店里。

当天下午1点多,窦某突然闯入服装店,开始殴打小燕。

然后就发生了小燕跳楼的那一幕。

随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小燕报了警。

最后的鉴定结果是,小燕的左眼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因此窦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立案。

最终的结果是,小燕向法院提出离婚,不到两个月后拿到离婚判决书,孩子被判给小燕抚养,且认定服装店为小燕的婚前财产。

家暴者窦某刑期两年。

这是一个被家暴者通过法律武器成功保护了自己的经典案例。受害人小燕并没有为了孩子选择放过家暴的丈夫,成功将自己从一段失败的婚姻中解救了出来。

相信大家也都还记得2019年轰动全国的“宇芽家暴事件”。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宇芽拿到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也以故意伤害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两项违法行为,对沱沱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现在翻开她的微博,时不时发一些自己的美照,也会给奥运健儿们点个赞,或者转发河南暴雨互助的信息。

她的生活早已重新步入正轨。

这也是一个用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的成功案例。

有人也许会疑问,男女朋友间也会存在家暴吗?答案是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男女朋友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同样可以报警保护自己。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提到这部法律,就不得不提一个人,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的教授孙晓梅。

从制度层面干预家庭暴力,这条路孙晓梅已经坚持了20多年,这让她见证了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诞生。

她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关注家庭暴力和反家暴的议题。

1990年,孙晓梅参加中美妇女问题讨论会,“当时中国只有挨打、虐妻的说法,并没有家暴一词”,孙晓梅和同事们将Domestic violence首次翻译成“家庭暴力”。

自此,孙晓梅开始关注家暴。

1993年,孙晓梅做了一个项目,对遭受家暴的30名农村女性和30名城市女性进行走访。

调查中发现,这些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根本没有概念,很多人都觉得,都打了一辈子了,习惯了,没什么可说的。

她们对孙晓梅来调查她们这件事也都很惊讶,问她,你不上班吗?他们认为调查家庭暴力就不是一个工作。

其中一个妇女,表面上看都挺好的,其实前后胸都是伤。被打了之后不去医院,慢慢养。

这更坚定了孙晓梅为这些被家暴者做些什么的决心。

2008年,她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和2011年,孙晓梅分别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和三次会议,提交议案,制定建议,但当时首要的任务是修法,家庭暴力的内容可以在各种法律中体现,修改其他法律中跟家暴有关的条款即可。

孙晓梅并未停下脚步。央视记者问她,受挫吗?她回答,“不会。作为人大代表,你代表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只能一步步往前走。”

2012年,孙晓梅的坚持终于迎来曙光。 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暴法作为预备项目纳入立法工作计划。 从那时起到法律正式出台,只用了不到3年。

20多年来,孙晓梅从发现一个问题,到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到最后再落实成了白纸黑字的法律,她觉得十分“喜悦”,同时又感到了责任感。

一直到现在,她都在关注反家暴法在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

当然,被家暴的对象不只限于女性,也可能是男性、小孩、老人。

我们很庆幸已经看到了反家暴法在实施的过程中的成功案例,它必将成为更多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伞。

如果你正在遭受家暴,切记,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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