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的茶叶怎么用,涉税处理还真的大不同.
2022-04-06 10:57:51热度:11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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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茶叶也是必不可少的。
客户来了,泡杯茶,非常正常的接待礼节。
客户走了,送一盒当地非常有名的精美茶叶,这是礼尚往来。
中国人爱喝茶,自古以来,茶文化源远流长。
公司开会,会务人员都会给与会的领导和员工泡上一杯茶。
公司举行文娱活动,礼品也可能也是一盒茶叶。
上班第一件事,在公司茶水间泡杯茶,这也是很多人一天工作的必备品。
你问我公司买了茶叶怎么入账,涉税处理如何做?这答案还真不一定,发票仅仅是形式,用途是才是实质,实质重于形式,形式结合实质。
不管怎么处理,得有理有据,至少首先的把自己说通,不然怎么在应对检查的时候以理服人。就像上面说的那些种种情况,都涉及不同的处理方式,这里就二哥个人理解分析如下。
1内部消耗用
「1」外购茶叶用于内部消耗,比如放在茶水间供员工饮用。
此时属于职工福利,购入茶叶计入福利费即可。
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本身就不能抵扣,因此,无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取得专票那么做不抵扣勾选处理就行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说,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比如企业购买零食、水果作为员工的下午茶,就属于集体员工享受的福利,无法分割到个人,企业可不为员工代扣代缴个税。因此无须并入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2」如果放在办公室、会议室消耗,这个时候用途就多样了,可能是自己人办公、开会就喝了,客人来也要喝,发票都是茶叶发票,具体还真的看用途来做相应处理。
自己人消耗了,计入办公费、会议费均可,取得专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而实践中,同样是自己人的消耗,一个是专用于职工休息的茶水间饮用,一个是直接用于办公用,其实是很容易混淆一起,也不是那么容易区分的。
那么财务核算就需要必须匹配好实质性要件以及账务处理时候摘要的清楚列明。比如你如果计入办公费也抵扣了进项税,而你后面千万不要附一个购买茶水间茶叶的内部申请审批单据或者摘要上出现相关指向职工福利的字眼。这就自相矛盾了,拿出来看着也说不过去。
内部使用其实还有种就是来访客人喝了,这种我们也把它看做直接消费了。
那么放在办公室招待客户用,客人喝了,涉税事项如何处理?这里其实又可以做不同的理解。
直接处理为办公费用,进项税可以抵扣,要取得专票;当然也会不产生个税;
用于接待了,直接列支为业务招待费,由于所有权没有转移,也无须视同销售,这个就属于交际应酬费用,那么实际上也是不可以抵扣;不产生个税。
当然处理为业务招待费还面临纳税调整40%,所以还是有点不划算。具体可灵活处理,合理真实是前提。
「3」过节或者公司搞活动时候发给职工,属于职工福利,无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此情形下由于职工个人取得可量化的实物所得,因此应该并入工资薪金交纳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发放给个人的福利,不属于文件中规定免税范围的,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外部消耗使用
这个主要就是指得用于直接赠送客户茶叶礼盒,一般来说应做视同销售,如果视同销售,购买茶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实践中也有人认为,外购的礼品送给客户并非无偿,商业目的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应该视为销售,直接作为业务招待费即可,当然不得抵扣进项税。
这种争议也一直存在,一些税务局还为此出台了一些具体执行操作口径。
比如皖国税函[2009]105号就如是规定:一般纳税人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不需按视同销售中的无偿赠送征收增值税
当然其实主流意见还是应该视同销售的。
津国税外[1998]43号 外购商品做为礼品赠送,原则上应该交纳增值税。但要视企业是否先期抵扣了进项税金。若将进项税金进行了抵扣,则应该征税;若没有抵扣进项税金,则可从宽掌握暂不征税,企业可按交际应酬费处理。
天津税务的做法比较灵活,解决了是视同销售和进项转出的矛盾。
当然,对于这种直接采用礼品赠送客户的形式,二哥建议大家还是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规避日后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如果赠送对象是公司,无须代扣代缴个税;如果赠送对象是自然人,应该涉及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