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政策之明代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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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贡茶[Tribute tea in Ming Dynasty] 明代各地向朝廷进贡的茶叶。
明初袭元制,后顺应社会饮茶习俗,改贡芽茶。明代何孟春《余冬序录摘抄内外篇》:“天下茶贡岁额止四千二十二斤,而福建二千三百五十斤,福建为多。
天下贡茶但以芽称,而建宁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笋及荐新等号,则建宁为上。国初建宁所进,必碾而揉之,压以银板,为大小龙团,如宋蔡君谟所贡茶例。太祖以重劳民力,罢造龙团,一照各处,采芽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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