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浸出物测定

2021-02-09 12:33:12热度:166°C

  • GB 8305—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7—1l-19批准 1988-07-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茶叶中水浸出物的测定。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574—1980《一水浸出物测定》。
    水浸出物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用沸水萃取茶叶中的可溶性物质。
    1 原理

    用沸水萃取茶叶中的可溶性物质,再经过滤、蒸发至干,称量残留物。

    2 仪器和用具

    实验室常规仪器及下列各项:

    2.1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温控103±2℃。

    2.2恒温水浴。

    2.3具盖蒸发皿:直径60mm,高50mm,容量80ml。

    2.4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2.5分析天平:感量O.001g。

    2.6容量瓶:500ml。

    2.7锥形瓶:500ml。

    3 操作方法

    3.1 取样

    按照GB 8302—87《茶 取样》的规定取样。

    3.2 试样制备

    按照GB 8303—87《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的规定,制备试样。

    3.3 蒸发皿的准备

    将具盖蒸发皿(2.3)置于103±2℃的恒温干燥箱(2.1)内,烘干1h,取出,在干燥器内(2.4)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O.001g)。

    3.4 测定步骤

    3.4.1 试液的制备

    称取3g(准确至O.001g)磨碎试样(3.2)于500ml锥形瓶(2.7)中,加沸蒸馏水450ml,立即移入沸水浴(2.2)中,浸提45min①(每隔lOmin摇动一次)。浸提完毕后立即趁热减压过滤②。滤液移入500ml容量瓶(2.6)中,残渣用少量热蒸馏水洗涤2~3次,并将滤液滤入上述容量瓶中,冷却后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

    3.4.2 测定

    准确吸取上述试液(3.4.1)50ml,注入已知质量的具盖蒸发皿(3.3)中,在沸水浴 (2.2)上小心蒸干,然后移入103±2℃的恒温干燥箱(2.1)内烘3h③。取出加盖,立即移入干燥器(2.4)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烘1h。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相继两次称量差不超过O.001g。以最小称量为准。

    4 结果计算

    4.1 计算方法和公式

    茶叶中水浸出物,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计算:


    如果符合重复性(4.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4.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O.5g。

    5 结果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使用的方法;

    b.测定的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c.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或另加的操作;

    d.试样的名称和产地;

    e.试验日期,操作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维华、钟萝、严家辉、李名君、郭雯飞、王济安。

    ① 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是加水后回流抽提1h,现改为沸水浴浸提45min。

    ② 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是常压过滤,本标准采用减压过滤。

    ③ 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烘2h,本标准烘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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