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历代茶叶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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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江县是唐宋茶叶的重要产区,历史悠久,生产量大,而且远销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叶管理机构的设置,有史可查的始于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这是与北宋当时的茶政分不开的。

北宋与辽、西夏战火连年,军费开支浩大,战马来源贫乏。熙宁七年(1074年),宋神宗派人在四川推行榷茶,先在成都府路和利州路开始,逐步推行到梓州路。在川(成都)、秦(甘肃天水)分别设立茶司和马司,专掌以茶易马事务。主管四川四路茶叶专卖和买马政务的总机构是设于成都的“提举茶场司”(简称“茶事司”),后改为“提举茶马司”(简称“茶马司”),在四川产茶州、军设置官办买茶场,所谓“提举茶马司”,《宋史·职官志》称:“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

通江茶叶机构的设置,就是在北宋“茶马贸易”和“以茶治边”的治国之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宋熙宁七年(1074年),“朝廷在通江设茶马司,通江茶叶行销甘陕,以茶易马。销售茶叶600担。”(《通江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这就是说,北宋从实行榷茶制一开始,就在通江设立了相应的茶叶机构。

元蒙入主中原后,因其富有马匹,废止了茶马交易,边茶主要用土货进行交易,或者直接用银两购买,茶叶管理机构也就随着朝代的更替而裁撤。

明代初年,为了加强北部边防,遏制蒙古族的再起,朝廷恢复了茶马交易,规定川北保宁府所属州县的茶叶,全部实行专卖,运到西北边区的茶马司,用来买马,故称“马茶”。川北“马茶”的主要产区包括现在的巴中、通江、南江、宣汉、万源、开江等大巴山地区,所产之茶又被称为“巴茶”。产茶的府、州、县设立茶仓大使,专事管理和经办。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溁泽县举人薛逻任通江茶仓大使……”负责以川茶易秦马之事,并且“遂家焉”。(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六·职官志》)当时朝廷不仅在通江设立了茶仓大使,而且还建有专用的茶叶储备库,“旧茶仓在治东……”(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三·仓储》)清代初年,四川茶叶贸易继续实行专卖和茶马交易,通江茶叶仍然是“岁输所入,佥民运本色,解陕边易马……”(清向阁《呈茶课》),朝廷在通江设立茶马御使,专事茶事督察、茶叶征购,解运陕西和甘肃,以川茶易秦马,并设巡茶公署监察督办。“巡茶公署在毛浴镇。”(清·李蕃《通江志略·卷十一·公署》)清雍正年间,将边茶划分为南路边茶和西路边茶,通江县所生产的边茶(含条茶、金尖、金玉茶)属南路边茶,发“引”专销。至清中期,茶马贸易废止,茶引由户部统一颁发,在四川设盐茶道主管其事,通江县设盐茶道,专事盐茶税的征收。如:清道光二年(1822年),通江“原额每年行销本县腹引八百六十张,应征税课税银三百二十二两五钱,道光元年奉文分拨太平县腹引一百四十六张,归入太平县征解外,实存腹引七百一十四张,每张榷课银一钱二分五厘,共征课银八十九两二钱五分,每张征税银二钱五分,共征税银一百七十八两五钱,俱起运盐茶道库,上纳。”(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三·赋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民国政府在通江县成立合作指导室,与县府各科室并列,指导和管理通江各商业行会的经营贸易活动,时王经典任指导员。当时的茶叶生产,虽多由私家经营,但归属指导室指导和管理。

川陕苏维埃时期(1933——1935年),红四方面军初入通江时,设有总供给部经理处。1933年秋,改设总经理部,部长郑义斋,下设军需、粮秣、军械、被服、会计、出纳、保管和部务等科。主要是保障前线作战军需,保护地方商业经营活动和对外进行贸易。当时苏区的白木耳、桐油、生漆、茶叶、白蜡、猪鬃等运到陕西的汉中、西安,甚至重庆、武汉等地,又将白区购回的食盐、布匹、棉花、西药、电池以及枪支弹药运到苏区。并规定“茶叶、锅、煤炭、木耳、鸦片烟等皆得免税。”(《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1933年油印本)建国以后,通江茶叶的生产和经营,开始纳入国家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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