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政策之宋代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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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榷[Tea monopoly in Song Dynasty] 宋代茶叶专卖制度。

大致分三个阶段:一为宋初(太平兴国二年置江南榷茶场)百年对东南茶的禁榷;二为北宋熙宁七年(1074)至南宋末对川陕茶的禁榷,确立了茶马互市和边茶贸易体制;三是崇宁年间(1102~1104)蔡京复榷东南茶叶,实行长短引制的一种间接专卖方式。

在两宋大多数时间内,对福建蜡茶因系贡茶品种之一,也实行榷制。北宋在汴京周围一度推行的水磨茶,元丰六年(1083)后,也实行禁榷。宋初至熙宁七年的八十年间,四川茶自由通商,嘉祐四年(1059)至崇宁二年(1103)的四十余年,东南茶解禁通商,此为蜡茶禁榷,为宋代榷制的重点之一。

神宗以前,蜡茶或称建茶,一直禁榷。熙宁元年(1068),因建茶陈积,除京师、京东、京西、淮南、陕西、湖南等地仍禁榷外,余路通商。

元丰七年(1084)复榷,政和二年(1112)又准,蜡茶可依草茶法通商兴贩。此后,时榷时废,又有多次反复。大体上,除保证岁额几十万斤的贡茶外,余茶以卖引商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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