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射法”或者“见钱法”,宋朝的茶叶专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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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一批法家就想出来一个办法,把盐、酒这些东西人们实行政府专卖,既可以赚好多钱,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到了唐宋时期,茶叶的消费逐渐普及,政府当然又开始打起了它的主意。
最早对茶实行专卖的是唐代,不过那时候茶还是高档消费品,饮用的人不多,因此收入不多,最高不超过四十万贯。到了宋代,茶开始步入寻常百姓家,对茶的专卖开始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宋代茶叶的主要产区在秦岭、淮河以南,政府在这些地方成立了六个 “榷货务”负责对茶实行专卖。政府规定,茶农所生产的茶不得私自出售,一律要卖给“山场”(“山场”再把收购的茶送到“榷货务”),收购价格以品质不同差别很大。另外,收购时每百斤茶还要扣除25%的“耗茶”(茶叶会缩水)。总而言之,老百姓和政府打交道一定是吃亏的。
政府收购到茶以后有两种销售方式,一是“官鬻”,主要是卖到国外,对金、夏的贸易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染指的。再就是“通商”,卖给商人。商人想做茶叶生意必须首先到东京去交钱,东京也有一个“榷货务”,这个机构是负责收钱的,收到钱以后开具提货单,商人凭提货单到南方的“榷货务”提货。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当时使用的货币是钱和帛,运输非常麻烦,政府就把这项工作转嫁给了商人。另外当时地方政府也常常挪用政府款项,此举也避免了这个弊端。这个称为“入中钱帛”,简称“入中” 。
宋朝建立不久就开始和金夏等国打仗,边防军队需要大量粮食,政府又想出一个主意,鼓励老百姓自己把粮食运到边境,驻军收到粮食以后给他们开具“ 交引”,凭借这个“交引”到东京可以领钱帛,也可以领茶叶的提货单。这个称“入边趋粟”,简称“入边” 。
“入边”政策实行以后,很多老百姓都踊跃往边关送粮,拿到“交引”以后他们没有实力做茶叶生意,就把它卖了。这样一来,“交引”就宛如一种有价证券,在东京和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交引”的交易所。这个政策为政府省却了采购、运输物资的负担。但是推行既久,弊端渐生。
当时战局吃紧,边防军的需求不断扩大,粮食的价格就被炒上去了。当时中国粮价不过十几文,在河北却高达六十文,在西北更高达一千文。这样一来,大家拿着“交引” 到东京去拿钱,政府没有这么多钱;到南方去取茶,也没有这么多茶。政府的财政也日益亏空,不得不想办法改革。景德年间,李特等人实行改革:规定边境地区的粮价。除茶叶以外,增加“香药宝货”、“东南缗钱” 作为支付手段,合称“三说” (“说”通“兑”)。这个办法治标不治本,一者难以从根本杜绝边关的舞弊,再者大家对于“香药宝货”、“东南缗钱”兴趣不大,需要的还是茶。政府困境依然如故。
于是不久又实行改革,新办法有两种,一是“贴射法”,就是政府不再收购茶,由商人和茶农自行交易,只要在交易前把政府应得的利润交纳就可以。
另一个是“见钱法”,就是最初提到的办法,在东京交钱,在南方提货。这两个方法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把茶叶专卖和军粮问题分割开来,省却了许多麻烦。 新办法实行以后遭到了强烈抨击,因为当时靠东京证券交易所吃饭的人很多,军队没机会捞钱自然也反对。于是各派政治势力就在政治局里倾轧起来,新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见钱法” 就变成“三说法”;旧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三说法” 就变成了“见钱法”最后新派获胜,茶和边防终于割断了瓜葛。
老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统计数据表明,茶叶产量不断递减,只及过去产量的50%。倒不是说茶农不种茶了,而是他们把茶叶偷偷卖给了走私犯。对于走私,政府一向是很有打击力度的。但是厚利之下、必有勇夫,政府防不胜防。随着茶产量的锐减,政府收入不断减少,而经常性的行政支出依然如故。于是有识之士就提出干脆取消专卖制度,对于茶就如同普通货物一样征税。
后来政府下令取消专卖,实行通商。通商实施以后,茶如同普通货物一样纳税,分为“过税” 和“住税”,每斤若干文。但是有一点很不合理,无论高档茶还是低档茶交纳的钱都是一样的。尽管如此,政府不与民争利总是好事。事实上,通商以后政府收入还高于以往,同时又裁撤了许多机构,更节约了负担,对于老百姓来说,现在可以喝价廉物美的茶,自然更是大好事。
几十年以后,蔡京执政,又开始打茶叶的主意。崇宁四年(1105年),蔡京开始推行“茶引制度”。这个“茶引”制度纯粹是一种许可证制度,简便易行,既增加了收入,又省却了诸多机构。以后南宋、明清都沿用这种制度。广西特产茶叶平邑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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